沪俩企业攀附“毛源昌”字号一审被判侵权
新邦商标-国家商标局备案指定代理机构 (蚌埠商标注册蚌埠商标代理)服务全国! 服务热线:18955217028   0552-2055395
网站首页 | 商标事务 | 公司注册 | 项目申报 | 版权事务 | 新闻中心 |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网站公告
研究案例
 
(安徽省最专业的商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新邦商标) 新闻中心
 
沪俩企业攀附“毛源昌”字号一审被判侵权
发布日期:2017年6月30日 浏览[298]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上诉人毛源昌眼镜(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毛源昌上海公司)、毛源昌眼镜(上海)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下称毛源昌嘉善分公司)与被上诉人毛源昌眼镜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一审法院认为,毛源昌上海公司、毛源昌嘉善分公司恶意注册并使用毛源昌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其赔偿20万元。毛源昌上海公司、毛源昌嘉善分公司不服,上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在2012年上诉人毛源昌上海公司成立时,被上诉人的毛源昌字号已持续使用长达近30年,在眼镜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毛源昌系列商标亦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声誉。作为同业竞争者,毛源昌在选择毛源昌为企业名称字号缺乏合法依据而该文字又不属于通用词汇的情况下,难以排除其攀附毛源昌商誉的主观故意。毛源昌上海公司于20164月与被上诉人在同一区域浙江省内开设分公司,更易使相关公众产生其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关系的误认。

 

  据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将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在先商业标识作为字号注册为企业名称,其注册使用企业名称本身具有不正当性,难以避免产生市场混淆,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颖颖)

 

 

新闻来自:中国知识产权报


  打印 | 收藏 | 关闭
上一篇:地理标志,打响品牌致富百姓 下一篇:聚焦三农精准扶贫 彰显地理标志品牌力量——“商标富农和运用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十大典型案例”
· 相关阅读
广东打造“一张网、多层次、全覆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新格局 2022-12-9
手游《全民漂移3D》商标侵权,3家公司被判赔300万元 2022-11-26
初冬时节捕鱼忙 鱼鲜人富乐丰收 2022-11-26
河东“冰墩墩”案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 2022-11-26
印度尼西亚敦促企业家注册知识产权 2022-11-14
让“李鬼”消失在阳光下 2022-11-14
 
 
 
网站首页  |  新邦简介  |  新闻中心  |  表格下载  |  联系我们 |  类似商品服务区分表2016版
安徽新邦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00058XX号 邮编:233000
电话:0086-0552-2055395 传真:0086-0552-2044068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万达写字楼A座17层1718室
我们坚信客户就是我们最好的广告(蚌埠商标注册,蚌埠商标代理)  技术支持:华迅网络
  • 服务热线

  • 1895521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