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商标侵权案判赔20余万元
新邦商标-国家商标局备案指定代理机构 (蚌埠商标注册蚌埠商标代理)服务全国! 服务热线:18955217028   0552-2055395
网站首页 | 商标事务 | 公司注册 | 项目申报 | 版权事务 | 新闻中心 |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网站公告
研究案例
 
(安徽省最专业的商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新邦商标) 新闻中心
 
“解百纳”商标侵权案判赔20余万元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7日 浏览[271]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二审审结了河北省昌黎县今朝美长城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今朝美公司)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张裕公司)、济南正商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正商公司)关于“解百纳”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山东高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判令今朝美公司与正商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今朝美公司赔偿张裕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正商公司赔偿张裕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


  据了解,2002年4月14日,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第1748888号“解百纳”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3类葡萄酒等商品上。2012年4月27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解百纳”商标为驰名商标。随后,“解百纳”商标被授权许可给张裕公司使用。


  张裕公司诉称,正商公司销售的葡萄酒瓶身正面及瓶身背面瓶贴的上部均标注有“解百纳干红葡萄酒”字样;瓶身正面瓶贴的下部、瓶颈处防伪标贴上及瓶身背面瓶贴的下部均标注有“昌黎县今朝美长城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张裕公司认为正商公司、今朝美公司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将两公司诉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济南中院),请求法院判令正商公司、今朝美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合理损失。


  济南中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被诉侵权产品上标注的“解百纳干红葡萄酒”字样,属于作为商品名称的标识,与涉案第1748888号“解百纳”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且被诉侵权产品标注明显系攀附涉案注册商标知名度,侵犯了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


  据此,一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今朝美公司不服,上诉至山东高院,辩称未侵犯张裕公司的“解百纳”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其与正商公司没有销售合同关系,未向正商公司供过相应商品。正商公司辩称从未见过被控侵权商品,更未销售过此产品。


  山东高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赵瑞科)

 

 

新闻来自:中国知识产权报

 

 

  打印 | 收藏 | 关闭
上一篇:如何判断对商标主要显著识别部分的使用 下一篇:九牧王赢得商标保卫战
· 相关阅读
广东打造“一张网、多层次、全覆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新格局 2022-12-9
手游《全民漂移3D》商标侵权,3家公司被判赔300万元 2022-11-26
初冬时节捕鱼忙 鱼鲜人富乐丰收 2022-11-26
河东“冰墩墩”案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 2022-11-26
印度尼西亚敦促企业家注册知识产权 2022-11-14
让“李鬼”消失在阳光下 2022-11-14
 
 
 
网站首页  |  新邦简介  |  新闻中心  |  表格下载  |  联系我们 |  类似商品服务区分表2016版
安徽新邦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00058XX号 邮编:233000
电话:0086-0552-2055395 传真:0086-0552-2044068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万达写字楼A座17层1718室
我们坚信客户就是我们最好的广告(蚌埠商标注册,蚌埠商标代理)  技术支持:华迅网络
  • 服务热线

  • 18955217028